首页 > 常见问题 > 正文
原标题:禁止用他人商标作企业字号
法制网北京12月24日讯 记者李吉斌 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将他人商标作企业字号。
实践中,有人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此类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衔接,草案规定,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文章标签: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