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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商标意识 让公共资源商标造福一方商标

2016-12-19 06:07:00 常见问题 分享

安徽广播网9月28日讯(记者:徐国平) 提要:由于商标意识淡薄和现行商标法的不完善,我省各地的历史、文化、旅游等公共资源遭到大量抢注。为了让公共资源造福一方,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商标化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二乔故里”商标争夺战的启示

  最近,安徽乔国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光灿喜忧参半:喜的是,公司申请的两件“二乔”商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忧的是,公司在39类申请的“二乔”旅游服务商标,由于和浙江义乌早一步申请的“二乔故里”商标相似,去年被驳回,至今还在等待国家商标局复审。

  坐落在潜山县余井镇的乔国老公司卷入的,是一场延烧3年至今不熄的“二乔故里”商标争夺战。2009年5月,浙江省义乌市一家企业悄悄申请了“二乔故里”旅游服务商标,同年9月,湖北省嘉鱼县竖起了三国美女“二乔”的雕像,并且大张旗鼓地打出了“二乔故里”的招牌。2010年,电视连续剧《三国》的热播又推波助澜,全国五省七地展开了一场规模空前的二乔故里争夺战,随后,口水仗变成了商标战,安徽潜山县和湖北嘉鱼县先后申请注册“二乔故里”旅游商标,并在浙江义乌的“二乔故里”商标初审公告期提出了异议。目前,这一商标仍然处在异议复审之中。

  进入新千年以来,随着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各地名人故里之争轮番上演,但是,像“二乔故里”这样,从口水仗发展到商标争夺战,还是不多见的。这场商标争夺战给了安徽政商界人士一个极大的启示:用注册商标保护公共资源,意义重大并且刻不容缓!

  在知识产权领域,近几年正在形成的公共资源概念,是指公有、公用的自然与社会资源,包括古代和当代的名人资源,历史地名、历史事件等历史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等文化资源,风景名胜、知名街区等旅游资源。这些公共资源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悠久的历史传承、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广泛的知名度,资源所在地一旦将公共资源的名称注册为商标,予以保护与开发,公共资源就将转化为公共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如果公共资源被无关的企业和个人抢注,资源所在地的发展就会被束缚手脚。潜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储北平说:“潜山属于文化底蕴比较深厚的地方,我们一方面要挖掘文化底蕴,更重要的是要注册商标保护它,保护以后,既是精神财富,也是物质财富,它是互相转化的。”

  在“二乔故里”商标战中,潜山县就是因为申请晚了一步而陷入被动,但是,无论是信史记载,还是考古证据,都表明潜山才是真正的“二乔故里”。因此,这个县积极推动乔公庄园修复项目和《大乔与小乔》影视基地建设,以延伸天柱山风景区旅游产业链,打造国家级旅游目的地。目前,乔公庄园项目已经完成图纸设计,进入可行性论证和土地报批阶段,《大乔与小乔》剧本也已经完成初稿。天柱山旅游协会会长、安庆皖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郑炎贵介绍:“我们县里就是准备把‘二乔故里’这个品牌打造好,首先在县城郊区胭脂井的遗址上,把二乔庄园还原出来。在二乔庄园的旁边,还有五六十亩地,计划为央视拍摄电视连续剧《大乔与小乔》配套建设一个影视基地。”

  “二乔故里”商标争夺战另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利用公共资源一定要切合实际,因地制宜,否则公共资源商标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浙江义乌和湖北嘉鱼争夺“二乔故里”,依据的是牵强附会的传说、张冠李戴的史料,难以让人信服;河南汝南自封“梁祝故里”,山西娄烦号称“孙大圣故里”,它们给神话人物大兴土木,结果都变成了烂尾工程;豫剧之乡——河南漯河的一家卷烟厂1999年注册了“黄梅戏”香烟商标,10年过去了,这个商标期满没有续展,“黄梅戏”牌香烟也早已在市场上消失了。

  反过来,对公共资源的利用只要合乎实际,切合产品,对于资源所在地的企业来说,就是一条创建驰尚标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捷径。安徽皖山食品有限公司坐落在怀宁县平山镇,董事长范群英1999年就成功注册了“皖山”商标,之后又陆续注册了“独秀”、“振宁”等十几件商标。目前,“皖山”已经是两届安徽省著名商标。对于公共资源商标的注册,董事长范群英深有体会:“品牌要和自己的产品、企业的文化和当地的人文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有生命力。我感觉到,要尽量用本地的资源。因为潜山、怀宁都属于古皖国,天柱山以前叫皖山,所以我们选择了‘皖山’作为主商标。”

  安徽黄梅飘香食品有限公司坐落在安庆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它也尝到了公共资源商标带来的甜头。2009年,这家企业拿到“黄梅飘香”商标注册证以后,围绕黄梅戏开展了一系列品牌营销活动,包括赞助安庆电视台七仙女大奖赛,推出“秉承黄梅渊源,成就食品大家”的广告口号,在产品包装上,用七个女孩子扮成《天仙配》中的七仙女形象,来推广七种口味的奶茶。公司执行总裁王红:“当时我们取这个黄梅飘香这个品牌的时候,也是依托我们安徽黄梅戏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品牌形象,别人一听到黄梅这两个字,马上就联想到安徽,联想到安庆。推广品牌,别人可能需要5年,我们只需要花一到两年,降低了我们广告的投资成本。”

  恶意抢注为哪般?

  近年来,我省众多公共资源被无关的企业和个人抢注,导致资源所在地发展受阻,陷入被动。各大风景名胜区更是屡失先机,频频“中枪”。合肥一家旅行社持有的“黄山之旅”商标,死死地拦住了黄山风景区“黄山”商标的去路,一名黑龙江人拿到了“迎客松”旅游商标证,青阳县一家乡镇企业一口气注册了41件“九华山”商标,而“天柱山”旅游商标早在2002年就被一家福建企业申请注册。对于商标抢注行为,安徽皖激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天柱山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贾先云是这么看待的:“自己没有使用、培育这个商标,而是基于市场上这个商标的知名度,而从商业层面上去注册,这是抢注。作为商标的使用人,正在使用而没有注册的,也要反省自己,要提升自己的商标意识。”

  商标抢注的存在,一方面凸显了风景区管委会等公共资源相关方缺乏商标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暴露出现行商标体系的不完善。“我国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安庆市同程商标事务所经理盛小丽介绍:“就是谁先申请,谁就先注册,先得到商标专用权,很多人在钻这个空子,你没申请注册,那好,我来注册你的商标。”

  众达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霍勒斯•拉姆对比了中美两国的商标法:在中国,“你可以为自己的想法注册商标,永不使用也没关系。相比之下,在美国申请商标之前,必须首先说明实际用途或使用意向。”今年7月9日,在“第一财经”首播的电视节目《中美商战大不同》中,经济学家郎咸平这样表述了中外商标法的大不同:“很不幸的,全世界其他国家没有一个国家商标法是跟我们一样的,任何地区的国家都是尊重商品而不是商标,都尊重没有商标的商品,而不会保护这些没有商品的商标,这就是一个国际惯例。”

  安徽省孔雀东南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桂冠认为,商标法应该确立新思路,保障资源所在地和在先使用人的利益:“国家对商标的法律保护应该重新理一理思路,要以事实为基础,资源属地、使用权人应该有一个优先原则。虽然目前的法律法规约束不到,但我还是认为,商标抢注不合理,商标法要完善。”

  事实上,我国商标法虽然采取申请在先原则,但对公共资源相关方也提供了一些救济手段。按照法律规定,商标近3年要有合理使用,否则就可以予以撤销。天柱山和黄山管委会之所以在商标维权中先后获胜,关键是用证据证明了抢注方虚假使用商标,甚至在网上公开叫卖商标,因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08年和2011年先后裁定:撤销天柱山和黄山、迎客松商标。

  不过,被撤销的“黄山”、“天柱山”旅游商标,并没有完璧归赵,而是作为公共资源由社会共享。换句话说,在第39类观光旅游等服务项目上,有影响力的公共地名2008年以后,再也不能作为文字商标被任何人注册。实际上,国家商标局用这种禁止注册景区名称文字商标的办法,为风景区发展旅游业提供了切实的保护。

  新中国的商标法颁布于1982年,2001年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首次允许自然人凭身份证就可以注册商标,这条新规催生了一大批职业炒标人,他们抢注商标,待价而沽,使商标抢注现象愈演愈烈。为了抑制恶意抢注,2007年2月,国家商标局出台《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业内人士称之为“七项注意”,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自然人注册商标必须要有营业执照,注册的类别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一致。

  2011年9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社会各界纷纷献计献策。现行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局有权撤销该商标,但现实是不举不究,工商部门没有主动作为。人们希望,新版商标法要细化这一规定,而且要确保规定执行到位。对用人名注册商标,现行商标法并没有任何限制,导致公众人物的姓名被大量抢注。专家建议,新版商标法不妨增加一个条款:“人名注册必须由本人申请”。

  根据立法进程,第三次修正的商标法有望于今年内颁布施行,公共资源所在地期待,新版商标法在制止恶意抢注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公共资源的商标化保护刻不容缓

  无论输赢,每一场公共资源商标大战都耗费了资源所在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公共资源所在地政府不妨及时变被动为主动,从宣传、普查、规划,到注册保护、使用增值、监测预警,全方位开展公共资源商标化保护工作。

  地方政府及其公共资源管理机构要将公共资源商标化保护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列入有关的发展规划。首先,可以由工商、旅游和宣传部门牵头,普查境内的公共资源及其商标保护状况,并且建档管理;同时,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创牌、用牌、护牌的全程工作机制。天柱山旅游协会会长郑炎贵就明确主张,旅游资源的商标保护应该列入当地的旅游规划,并且要比旅游规划的执行先行一步,超前实施。

  公共资源商标的申请人可以是公共资源的管理者,比如风景区管委会,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个私协会、旅游协会等协会。申请注册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商标占位术。对当地世界级或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公共资源,可以由公共资源管理者出面,实行“大占位”,在全部门类注册集体商标,以全方位地保护自己。对一般性资源,企业可以将当家品牌优先注册成主要商标,然后实行“防御性占位”,在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延伸保护这个品牌,为企业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最近几年,安徽乔国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届安徽省著名商标“乔国老”为核心,用乔公、二乔、胭脂井、乔公庄园等12个名称,先后申请注册30件商标,部分已经拿到了商标证。公司董事长王光灿说:“这些商标都有关联性,一个,可以更好地保护乔国老产品的有序发展,第二,不能让人家恶意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去年10月,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正式启动大规模的黄山商标注册行动,计划用一到两年时间,分期分批申请注册76件各类商标,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旅游集团公司和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申请人。

  安徽皖激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先云提醒,公共资源商标在注册保护起来以后,还要不断地使用培育,才能提升它的商业价值。贾先云说:“实际上,商标的使用也是商标保护工作的一部分,如果你长时间不用的话,商标局还可以把它注销掉。商标要使用,要培育,才能不断地提升它的知名度,从而提升它的商业价值。”

  近几年,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除了自用商标,还积极开展商标的授权使用。先是授权本县一家纯净水公司免费使用“天柱山”商标,在塑料瓶外包装印上“世界地质公园”等天柱山的三块牌子,“天柱山泉”纯净水大量投放江浙沪市场以后,为宣传天柱山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公司又向雨润集团投资40个亿建设的“天柱山”文化产业园,有偿转让了商标使用权。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海兵说:“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适当地有偿转让,但主要还是为了提升天柱山的知名度。打造一个品牌,不能单打独斗,还要借力打力。”

  2003年以后,由于商标申请不再通过各级工商局层层上报,改由商标事务所市场化运作,各地工商部门对本地公共资源被抢注并不掌握,等到当地发现时常常错过了异议期。今年4月,广东省佛山市正式启用国内首个商标预警系统,工商部门事先将需要保护的公共资源名称输入数据库,全国各地一旦有人申请注册,预警系统就会自动报警提醒。

  我省工商部门不妨借鉴佛山市的经验,积极开发安徽版商标预警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提升公共资源商标化保护水平;公共资源相关各方也要借鉴发达地区的成熟做法,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人管理历史文化旅游等公共资源商标,真正让公共资源商标造福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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