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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商标被抢注 事先预防更重要商标

2016-12-16 10:28:00 商标资讯 分享

一段时间以来,苹果、乔丹、林书豪等名人及国际品牌的商标抢注事件掀起了国内商标风云,商标抢注再度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而我国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抢注的事例也是层出不穷,如“海信”在德国被抢注、“康佳”在美国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桂发祥十八街”在加拿大被抢注,商标抢注已经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商标,不单单是一个商品标志,更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众说纷纭的商标战后面,给我们哪些启示?我们的企业在商标战略上,应该怎样做?还有哪些方面亟待提升?

申请注册商标越早越好

记者:商标抢注的概念是什么,如何界定?企业如果发现自己的商标遭到抢注该如何维权?

律师纪雪峰: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使用者之前抢先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以及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被视为商标抢注行为。

在我国,企业如果发现自己的商标遭到抢注,可以根据抢注商标所处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首先,可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其次,可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除了遵照我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外,中国作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成员国,还受到以上条约的规制。

在企业主张权利时,应注意提供相应的证据。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等。

不过,用法律手段维权往往成本较高,搜集证据、委托律师所需的费用高,法律程序又往往一拖经年,致使企业坐失市场发展机会。还有一种比较经济的挽回手段是商标谈判,抢注者的动机万变不外乎为一个“利”字,企业可以坐下来与抢注者谈判,以求通过付出一个能接受的代价换回被抢注的商标。若是遇到某些狮子大开口的恶意抢注者,则坚决应与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当然,究竟采取哪种解决措施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是,任何的事后补救总是没有事前预防来得经济,保护知识产权,根本还是建立适合自身的防御体系,当企业的销售网络已经或者可能进入到某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时,企业应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及时申请注册商标,越早越好。

深圳唯冠对ipad商标不属抢注

记者: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之间关于ipad商标权抢注的纠纷前一段炒得沸沸扬扬,您认为这起案件争议的核心是什么?您觉得这个案子的走向会是怎么样的?

律师丁立莹:ipad商标案的实质其实并不是商标权抢注的问题。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已经申请并获得了中国内陆地区的ipad商标权。苹果公司是通过其控制的IP公司与台湾的唯冠公司于2009年签订了协议,将台湾唯冠公司的全球iPad商标受让到自己名下,很明显深圳唯冠注册ipad商标的时间远远早于苹果公司实际使用ipad商标的时间。所以说,深圳唯冠公司对于ipad商标的注册并不属于商标抢注行为。

这起案件争议的核心实质上是苹果公司是否构成了对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的侵权。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本案中,唯冠显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但是使该商标享誉全球,给该商标带来商誉的却是苹果公司,而商标的价值主要就在于商誉。当商标注册权利主体与创造商誉主体不一致时,到底要保护谁的利益就成了最核心的问题。

高富平教授曾指出:“商标的价值不仅仅在于一个Logo,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定还会考虑双方为ipad这个商标真正创造了多少价值。”但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苹果公司败诉”的结果来看,深圳中院的态度更倾向于保护企业合法的商标权。至于广东高院是否会维持原判,目前还不好下定论,还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也许案件最终也可能走向和解。

构建文化档案应对恶意抢注

记者:您对目前世界范围内的商标抢注盛行现象有什么看法?为了避免商标抢注,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做好预防呢?

律师丁立莹:面临商标抢注现象,我们不禁要进行深刻反思。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乃至民族生存发展,甚至是独占市场鳌头的利器。尤其是持有驰名商标的企业,要避免作为支撑企业核心生产力的无形资产——商标被抢注。因此企业要关注如下环节:

一、要从根本上、体制上甚至是成本上支持自身的商标保护战略,形成符合企业自身模式的商标保护体系。这里包括管理体系、预警机制、防范制度,多数持有重要无行资产的企业都具备这样的管理职能。

二、要配备专业、固定的商标动态监控队伍,实时监控自身商标的使用情况、市场占有状况、商标的管理状况。例如,我作为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饮食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就曾经历过驰名商标“桂发祥十八街”被加拿大恶意抢注的事件。而企业正是基于自身已经备有一系列监控措施,才能够及时发现恶意抢注行为,抓住战机在公告程序中适时提出异议申请,避免商标被抢注。

三、要有针对性地结合商标、商品的生产销售区域,形成区域商标的立体化、系统化注册保护。甚至要到域外进行全面注册保护,既要进行中文注册,也要进行英文注册,甚至其他文字的注册。

四、靠商标无形资产来形成核心生产力的企业,一定要注重自身企业商标文化、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广泛宣传。尤其对自身商标的创意形成、所包含的文化含义及与产品的关系、产生的历史背景、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及各种奖励、在各种媒体上所进行的宣传以及在各地区的使用状况形成系统的资料档案。只有系统的构建了这样的文化档案才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恶意抢注行为。

文章标签:  商标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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