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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让商标成为企业的“隐形翅膀”长春市

2016-12-16 09:03:00 成功案例 分享

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全球化进程中,品牌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今天,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不断前行的“隐形翅膀”。

  “我们用10年时间实现了从长春市知名商标到吉林省著名商标再到中国驰名商标的不断上升,品牌价值也实现了从约1000万元到4亿元的突破。这有我们自己的努力,更有政府部门的扶持,在实施商标战略的过程中,企业和政府互相砥砺,相辅相成。”吉林省阿满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自豪地告诉记者。这是长春市政府实施商标战略成功的一个典型,也是实施商标战略成功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长春市拥有注册商标总量为22175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一汽集团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长春市也因此被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加大培育力度 竭尽全力创品牌

  品牌是企业发展的“通行证”,也是城市发展的“名片”,为此,长春市全力实施商标战略,大打“商标牌”,以商标战略助力经济发展。用长春市工商局副局长张意海的话说,商标战略打出的是长春的金字招牌,也改变着长春市给人们的工业品“傻大黑粗”的传统印象。

  长春市工商局结合长春市产业结构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一企一策、量身订制的方式,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发展出谋划策。为了实现商标宣传、商标监管、商标服务的一体化,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又制定了《三书一函》(“三书”,即《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使用预警书》、《品牌建设指导书》,“一函”即《注册商标维权服务函》),以此为依据,37户企业申报了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两年来,长春市工商局多次聘请相关部门专家面向企业、群众开展商标知识培训宣传,使企业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提高了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2011年共有15户企业申报驰名商标,数量是去年的3倍。

  长春市继续做实“农业大市”的商标品牌,拓展“一所一标”内涵,引导和鼓励涉农龙头企业形成“公司+农户+商标”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把商标作为联系企业与农户的纽带,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并使涉农商标全面开花。同时,利用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涉农商标,提高涉农企业和涉农商标知名度,增强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外埠市场竞争力。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是长春的核心产业,长春市工商局全力扶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强强联合,形成品牌集群,达到净化市场,保护一汽品牌,解决副厂配件问题。富奥公司总经理叶凡亲告诉记者,在品牌经济引领下,该公司扭亏为盈,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10亿元,利润近7亿元。有了品牌效应,企业就有了竞争力。该公司主打产品为散热器,出口原来贴牌美国的“摩丁”散热器,现在有了自己的商标,出口扩大到1亿多元。

  此外,长春市充分挖掘“文化名城”的商标品牌,在“鼎丰真”老字号已被推荐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基础上,“积德泉”、“杨麻子大饼”2件老字号已进入推荐阶段。

  目前,长春市已形成了市局、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联动的商标培育认定机制;建立成熟一个、推荐认定一个的梯次创牌体系;实行了对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企业的专项指导。

  盘活无形资产 巧思妙想用品牌

  “商标战略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3月份,为解决生产性流动资金问题,我们用‘阿满’商标做抵押,获得了吉林银行的融资支持。”吉林省阿满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项目经理穆春米满心欢喜地告诉记者。

  让商标带动企业切实尝到商标战略带来的甜头,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效应,支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缓解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长春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两期商标评估机构、银行与企业的对接会,由评估机构、银行向有商标质押贷款意向的企业讲解商标评估、银行贷款的知识和有关规定。先后有1000余家企业参加了会议,商标质押贷款1.3亿元。

  吉林温馨鸟集团公司只有1.3亿元的注册资本,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后,商标估值达1亿元。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是鲜食玉米,产品销售供不应求。这些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使企业以无形资产作抵押顺利得到融资。

  商标品牌不仅是企业的招牌,更是企业文化内涵的体现,是产品和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长春市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使产品和企业在质量上取信于民,而且得到国家、省、市以及消费者的认可,通过运用品牌扩展市场,形成无形资产。

  商标战略的实施不仅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同时也给长春市的发展带来新的春天,实现了从“农业大市”到“品牌大市”的转变。作为吉林省“领头羊”的长春责任重大,品牌的运用不仅给长春市带来了丰厚的利润,而且使转型期的长春在观念上有了根本的变化,从过去靠天吃饭,到现在靠知识吃饭,这是长春市不断深化改革、不断锐意进取的结果。

  打击商标侵权 全心全意护品牌

  创业容易守业难。长春市在全力实施商标战略的同时全心全意守护已有品牌,采取坚持打击商标侵权与服务企业维权并举的政策,充分发挥“三级联动”的监管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驰名商标、老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按照“突出重点、全面保护”的工作方针,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巡查监管质量,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针对一汽集团等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及注册商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工商局建立起绿色维权通道,先后查处了多起侵犯“解放”、“红旗”、“一汽图形”、“耐克”等国内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内外商标持有人的权益。

  品牌发展具有裂变效应,更有辐射作用。通过加强商标培育工作,长春市的注册商标从2009年7月份的14175件增长到目前的22175件,增长率达40%。2010年长春市又有“榆树钱”、“天景”、“希爱”等6件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增长率达20%。为积极落实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扶持政策,长春市连续召开三次“驰名商标颁奖大会”。截至目前,长春市已累计发放各类商标奖励资金1000多万元。

  目前,长春市在圆满完成《长春市培育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又拟定了“十二五”期间商标工作规划,拟定至“十二五”期末,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长春市知名商标分别达到30件以上、300件、4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