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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餐饮企业“保卫阅江楼”

2014-04-14 01:29:00 行业动态 分享
13年前,在山东开川菜馆的重庆人冯印,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阅江楼”商标,涉及类别主要是餐饮和住宿。当年,南京阅江楼管理部门通过现代快报,呼吁本地餐饮企业“保卫阅江楼”。昨天,冯印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作为阅江楼商标餐饮类的合法持有人,希望与南京本地企业合作,把这个商标好好用起来。这也给南京的景点提了个醒——商标保护工作咋样了?记者查询得知,玄武湖、莫愁湖、明城墙等景点,均被省内外的一些个人和企业,注册了商标,涉及类别多种多样。

阅江楼商标咋在重庆人手上?

手持“阅江楼”商标,重庆小老板想在南京开酒店

冯印注册的商标,是一个火锅标志,下面印着“阅江楼”3个字。他说,当时这样设计,是为了准备回到重庆老家,开火锅店用。但是,从2002年注册下来这个商标至今,他一直都在山东开川菜馆。因为“无江可阅”,他只是将“阅江楼”商标印在餐具包装上。

“这么大气的名字,加上南京的阅江楼景区那么有名,我感觉,这个商标用在南京最合适了。”不过,冯印称,13年前想到把“阅江楼”注册商标时,并不知道南京有这个景点。那时候,已在山东做了6年餐饮生意的他,印象中只有位于重庆万州区长江边上的“阅江楼大酒店”。

冯印说,因为三峡建设,这家有名的大酒店被拆除。他查询发现“阅江楼”没注册商标后,便于2001年申请注册。

前不久,冯印和苏州一位朋友闲聊时,谈到“阅江楼”商标一事。对方一听,相当兴奋。“他劝我在南京找个老板一起做餐饮生意。凭着阅江楼的名声,不愁没人气。”于是,冯印决定向现代快报求助。

在商标网上搜索“明城墙”,显示出申请人的信息是北京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共3个类别,并没有看到来自南京的相关单位。对此,南京市城墙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表示,2012年,他们以“南京城墙”注册了商标。记者输入“南京城墙”,出现“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 南京城墙 THE CITY WALL IN NANJING”的商标字样,显示申请人为“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类别为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大家都习惯叫“明城墙”,为何要用“南京城墙”注册?这位负责人解释,全国各地有3000多处明城墙,对南京来说不是唯一的,“‘南京城墙’可是世界唯一的。”

莫愁湖:11个类别被注册,南京只占3个

莫愁湖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2年前,他们曾以“莫愁湖公园”为商标进行过注册。“使用商标来进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需要完全市场化的运作,现在还做不到。所以商标也只是象征性地用一下,完全只是针对景点。”

但在商标网上并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反而是“莫愁湖”“莫愁女”等商标,纷纷被企业和一些个人抢注。

“莫愁湖”共被注册了11个类别,其中只有1个类别属于南京企业,2个类别分别被两个南京市民拥有,剩余8个类别都被其他省市的企业和个人注册成功。

专家建议

景点旅游品牌保护

更好进行全类别注册

“南京的景点过去注册商标的意识不强,注册的不算多,近几年陆陆续续都注册了旅游服务商标,就是第39类。”专家介绍,虽然景点注册了商标,实际上在旅游产品、商品的开发上,景点还跟不上趟,没有将手上的商标资源用到旅游商品上去,对于品牌知名度的打造更是不给力。

“新商标法的规定是一标多类,注册费用还不清楚,但对于景点来说,全类别注册是划算的。”专家认为,全类别注册能更好地进行地区旅游资源的品牌保护,“一些景区认为,这个类别的商标,我可能永远用不到就没注册。但这样并不利于品牌保护。”如果商标被不法商家用在了劣质商品上,那对景区的品牌保护来说,也有一定的坏处。

专家提醒,注册时费用是固定的,但如果商标被别人抢注后,想要再买回来,那个费用就很难说了,所以景区还是要加强品牌保护的意识,更好进行全类别的商标注册。

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即将执行。而新《商标法》中只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比如南京、江宁等地名不能用来注册商标。

那么,5月1日之后,景点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呢?有人认为,并不在商标法的禁止范围内,是可以注册的。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八类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中,有一种是“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的”,对于其他产地的商品使用南京景点做商标是否符合这一项,可能还需要等待细化规则出台才能确定。

文章标签:  餐饮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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