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品牌之都的活力“秘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地下看西安,地上看泉州。”作为“品牌之都”的泉州,每块青砖绿瓦都铭刻着古城人民的智慧。瓷都、香都、茶都、鞋都……一个个享誉中外的品牌,给这座美丽城市增添了法治人文的幽香与活力。
泉州中院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现场
而这份活力的背后,不得不提到的是耕耘于知识产权审判的泉州法院人。2015年,泉州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社会创新动力、驱动大众创业活力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主导作用,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的司法能力,为加快实施“泉州制造2025”和推进东亚文化之都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也让更多人感受到她的神韵和魅力。
预防在前
强化公众维权意识
“现在开庭!”去年12月18日上午,伴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击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毅青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上诉一案。整个庭审在该院高清法庭进行,并在网上进行同步直播。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庭审阶段,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于2014年8月份起未经授权在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一民房等地点组织生产假冒“徐福记”、“阿尔卑斯”牌注册商标的糖果,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51404元。案发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当日10时40分,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当庭宣判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第一次听庭审,但是通过这种直观的方式,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法律课,真的受益匪浅!”旁听完当天的庭审,泉州某酒店总经理黄先生感触颇深。
“预防重于救治,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公众维权意识是重中之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岩峰说。去年以来,该院不断加强司法宣传,以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该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主办“泉州市品牌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与社会各界开展专题研讨和交流互动。
此外,晋江市法院为第十七届中国(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现场发放知识产权诉讼指南等宣传材料。而德化县法院则成立全国首个陶瓷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基地,扩大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社会影响力。
如今,在泉州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愈加入心入脑。
敢于攻关
勇抓难点寻求突破
“领域越来越广、案件难度越来越高、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这些特点日益凸显。面对重重困难,泉州中院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敢于攻关,勇抓难点求突破。
钟某于2010年8月到甲公司就职,双方签订了就业协议及保守商业秘密、维护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约定等相关文件。然而,在2013年3月2日至同年4月1日间,钟某却私自破解密码,将甲公司部分核心产品的设备图纸等文件私自窃取、解密后,储存到个人电脑及手机内存,并于2013年4月初至乙公司参加应聘面试。
经司法鉴定,钟某带出公司的文件中142张设备图纸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经依法评估,上述设备图纸对应的8项技术,研发成本价值人民币805.17万元,许可使用费人民币91.79万元;甲公司为此采取安全保护增强措施价值人民币215.10万元。
“对于从事技术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而言,违背双方针对保守商业秘密、维护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的约定,在某种情况下并不是仅仅违背职业道德或者仅仅民事违约那么简单。”该案承办法官说。经过审理,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该案例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而这仅仅是泉州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
“耐克”“彪马”运动服、“双塔”牌味精包装等知名品牌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仿冒他人食品商标图形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著作权……一个个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在泉州法院的精心审理和大胆裁判下,得以妥善处理,提升了知识产权维权效果,促进科技成果流转和转化,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维护创新和发展带来的“正能量”。
不仅如此,泉州法院还主动回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司法需求,依法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加强对典型裁判的释法析理,促使特许人改善管理、规范经营。
2015年来,泉州法院共审结涉科技成果权案件187件;审结特许经营合同纠纷143件,努力化解经济“新常态”下的经营风险。同时,通过适用判决并提高判赔额度,加大侵权人侵权的成本,有效地发挥了司法裁判的威慑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瞄准“前沿”
大胆创新提升质效
科技日新月异,拓展了知识产权审判的空间,也要求法院瞄准“前沿”,坚持改革创新,发挥司法主导作用。
为此,泉州中院围绕“专家陪审员”司法品牌建设做足文章,提升参审效率、优化参审效果、强化参审保障,切实提高专家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和水平。在参与审判之外,还积极邀请专家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和判后答疑等。2015年以来,专家陪审员参审知识产权案件数为187件,人均年参审案件达14件,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
法官到企业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调解优先,才能更有效地破解矛盾。”泉州中院努力构建“大调解”体系,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的诉调对接,让审判质效“说话”。对涉及行政执法的知识产权案件,主动与工商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协调,统一执法标准。并与泉州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努力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合力。
如去年该院审理的教育网站未经许可擅自上传作品构成信息网络侵权一案,因侵权事实清楚,且原告尚有十几件案件将起诉同一被告。鉴此,该院在开庭后积极展开调解,多次跟双方当事人沟通,使被告明确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对方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对立情绪缓和,达成了一揽子解决这数起案件的调解协议,既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对目前较为多发的网络侵权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同时,泉州两级法院也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的诉讼调解,积极拓宽调解思路,创新调解机制。晋江市法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召集行业内企业共同研究,协调各方利益;德化县法院联合县文体新局、工商局等出台《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创新“申请+介入”诉前简易调处模式,形成政府+司法+协会“三位一体”保护网络。
一年来,泉州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3%,且绝大部分调解、撤诉案件得以自觉履行,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个个独具特色的品牌,是泉州人创造精神和智慧才干的结晶。创新永无止境,泉州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经济发展的道路上也将永不止步。”欧岩峰掷地有声地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蔡崇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