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析知产司法保护“江阴攻略”
□本报通讯员 卢 凤 本报记者 陈 坚
江阴是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城市,截至目前,江阴市平均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4.16件,同时还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具备专利话语权的龙头企业。2015年,江阴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荣誉,而目前拥有这项荣誉的全国县级城市只有5个。
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江阴市法院逐步形成以巡回审判、普法讲座、三审合一、类案调解、专家型法官培养、多方联动等为着力点的三维立体式司法保护模式,为江阴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
在江阴法院院长王立新的眼中,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普法各个环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我们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攻略,真正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供给侧结构改革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王立新表示。
司法保护,为企业创新穿上“防护服”
江阴市是国内资本聚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拥有海澜集团、长电科技、法尔胜、贝卡尔特、阳光集团等知名企业,这些知名企业的发展,为江阴的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王立新认为:“作为人民法院,有责任,也有义务,用强有力的司法手段保护这些品牌,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016年3月,江阴法院副院长陈忠宇带队调研了江阴一家在石墨烯领域取得重要研发成果的高科技企业之一——江阴碳谷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企业提出的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等问题,法官们现场逐一进行了剖析和解答,并就如何应对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侵害商业秘密、发生技术合同纠纷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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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纠纷涉及的是对无形智力成果权益的损害和赔偿问题,其通常有一个积累、突发、扩展的过程,因此需要找准矛盾容易积累的部位,对症下药,早期化解”,陈忠宇分析道,“而这个功夫就在于‘预防’,事先预防要胜过事后的救济。”
据江阴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刘尧宇介绍,为延伸保护触角,江阴法院知识产权庭自2008年以来就不断完善和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工作,把辖区内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到联系点的范围,从2008年的五家扩展到目前的三十多家,并通过联动机制、网络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企业预警机制、司法解答机制这五个机制丰富对联系点的服务举措。
组合出拳,对侵权者依法严惩
黄某、俞某、李某均曾在江阴一家知名的钢丝制品公司工作,黄某是维修工程师,俞某是生产经理,李某是操作工,因为职位特殊,三人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2010年底,黄某、俞某与朋友周某一起,以各自妻子名义出资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新公司由周某负责实际经营,黄某、俞某负责采购设备和技术指导,并聘请了李某负责生产管理。
此时,三人利用在公司的便利条件,将掌握的商业秘密用于新公司的设备采购定制和安装调试上,随后,三人相继从旧公司辞职,专心于新公司的生产经营。两年后,东窗事发。经鉴定,黄某等人新公司生产所使用的三个技术特征与老东家的三个技术秘密一一对应相同。经审计,三人的行为给老东家造成损失近人民币240万元。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等三人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80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
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江阴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徐芝若对审理刑事案件并不陌生,“我们从2008年就开始‘三审合一’的改革,这种内部分案和审理机制有利于审判资源的整合,能够解决不同类型审判在理念、标准、尺度上的差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她说。
据介绍,2013年10月,江阴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知识产权庭结合庭里的实际情况,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与“三审合一”试点工作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各办案人员优势的情况下,调整成“1+1+2”的审判组合模式,实施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的有效对接。2014年、2015年,该审判组合每年结案均超过300件,分别为380件和363件。这个办案数量,相比改革前2012年结案188件,几乎翻了一番。
巧借外力,维权不误行业发展
2015年9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发现江阴市中心多家娱乐会所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拥有版权的MTV,委托代理人分别至各家娱乐会所消费取证,在经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和公证人员公证后,于2015年10月将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17家娱乐场所告上法院,要求各被告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维权费用。
被诉的17家娱乐场所基本为小规模经营,稀里糊涂就被告上法庭。江阴法院邀请娱乐行业协会介入,在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原则的情况下,加强协调,不仅使被告方认识到了其经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权益,还引导被告跟原告签订正规的合作使用协议。
最终,法官综合考虑被告经营规模和主观侵权故意等方面,调解确定了合理的赔偿数额。涉案的多家娱乐场所也跟原告音集协签订了后续的合作使用协议,这样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2015年,江阴法院先后审理了“小天鹅”“张裕”“五粮液”“洁丽雅”等系列商标侵权案件,针对该类案件被告分散、外来人口居多、个体小微经营的情况,江阴法院与工商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运用工商局在涉商标权纠纷案件化解中的资源优势,加强协调,使该类案件大部分化解。
《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是江阴法院知识产权庭定期向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发放的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知识产权审判年报集典型案例、类案分析、司法动态、风险预警、对策建议等信息于一体”,刘尧宇介绍道,“审判年报作为综合性司法建议的重要载体,与单个司法建议相比,剖析的问题更具普遍性和针对性,对于堵塞管理漏洞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