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资讯

首页 > 商标资讯 > 正文

市民50万元学费“打水漂”|商标|注册|转让|专利|知识产权

2016-12-16 07:29:00 商标资讯 分享

  原标题:市民50万元学费“打水漂”

   【深圳商报讯】(记者 董思)金地名峰精装房陷“质量门”、龙泓国际培训机构经营不善倒闭,市民50万元学费“打水漂”……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2015全年深圳发生的多宗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多个方面。市消委会希望,这些典型案例的披露能够帮助消费者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维权意识。

   案例一:

   拉手网单方面终止活动

   2015年2月,市消委会收到200多宗关于拉手网的投诉。消费者反映,拉手网2月11日推出1分钱秒杀东部华侨城套票(原价260元)的团购活动,购票消费者却无法正常入场;拉手网以秒杀模块出现故障为由单方面“更改有效期”及“取消活动”,其给出的10元拉手券赔偿方案也无法得到大部分消费者的认可。据了解,有超过20万人购买该团购票。

   对于此次1分钱门票团购活动中出现单方面“更改有效期”、“取消订单”等现象,市消委会认为,拉手网发布的团购信息包含了价格、履约时间、履约地点等具体确定的内容,属于合同要约。消费者在付款后合同应生效。拉手网单方面变更合约内容(修改有效期),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违约行为。当然,这里面也存在缔约过失的可能,如拉手网未设定秒杀人数和时间限制,导致不能及时停止秒杀活动。但是,拉手网仅以技术故障和行业惯例单方对本次事件作出认定和处理显然不合法也不合理。本案也折射出在目前的网络团购交易活动中,消费者权益遭到损害时,经常因分辨不了各种违约形态、找不到责任承担主体、无法合理地选择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形式,导致消费者维权难。

   案例二:

   限购后4S店擅自加价

   消费者范先生2014年底在深圳市大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公司)签订购车合同,12月29日,深圳实施汽车限购令,范先生携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公证书。2015年2月,当范先生拿到公证书前往大胜4S店办理相关手续时,却被告知上牌需要另外支付7000多元的“汽车装置包”费用,否则将无法告知具体上牌日期。

   对于此事,商家称涨价属公司临时规定,他们只是根据“指示”办事,如有问题可走法律途径解决。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稽查局获悉此事后立即启动调查、执法程序,依法对投诉集中的大胜公司立案调查,对大胜4S店作出42.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消委会认为,经销商以限购政策实施为由,违约加价或随意变更合同,是违反诚实信用这一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缺乏契约精神的典型表现。本案中,车辆价款是购车合同的核心条款,经销商擅自提高车价,属于明显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案例三:

   金地名峰精装房陷“质量门”

   2015年“3·15”前后,市消委会陆续收到112宗消费者投诉金地名峰小区精装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包括漏水漏电、频繁跳闸、电梯安全隐患等。消费者要求开发商需针对以上问题严格按照承诺的标准予以整改,给出整改期限,并赔偿消费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联合市装饰行业协会多名专家到该小区现场调查。该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将视各消费者的不同情况进行维修,并依照承诺提交了处理方案。截至目前,绝大部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得到解决。

   针对此案例,市消委会评析认为,本案涉及两个问题,首先,开发商交付的精装修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由谁承担;其次,质量问题整改期间,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责任主体如何承担。对于问题一,消费者与开发商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向消费者交付的是带装修的商品房,装修质量出现问题,视为开发商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内容,故开发商应承担相关责任。对于问题二,由于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内容,则开发商需向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四:

   龙泓培训机构经营不善关门

   2015年11月16日起,龙岗区消委会陆续接到多名学生家长投诉,深圳龙泓国际教育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因培训机构关门,导致学生无法继续进行英语培训,此次投诉涉及近80名家长,涉及学费近50万元。经调查了解,该培训机构在停止营业之前还扩大培训教室、做大规模宣传,诱导很多消费者报名。

   龙岗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深圳龙泓国际教育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吴先生联系。经过调查了解,是因为培训机构的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之间产生经济纠纷,第二大股东封锁了教室。法人吴先生为该培训机构的第一大股东。但其表示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目前无力偿还学生家长的剩余学费及员工工资。经过区消委会调解,无法为学生家长挽回学费,只能引导家长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市消委会认为,本投诉涉及的依旧是预付式消费问题。即使破产清算,消费者的预付款作为普通债权,无法优先受偿,追回的概率微乎其微。对预付式消费前端的监管和门槛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务必谨慎选择、理性规划。

   案例五:

   走秀网产品商标展示引误解

   2015年11月至12月,消费者曲先生多次投诉称,在走秀网购买的商品品牌与网站上标识的不一致。例如,网站宣传产品品牌为Valentino华伦天奴,实际出售产品品牌为Red Valentino。12月10日,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共同约谈走秀网就此类投诉进行了分析。走秀网就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同时表示将尽快处理。

   市消委会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投诉中,反映的问题正是经营者对其网站上销售的产品品牌没有进行仔细梳理和自查自纠,导致产品信息不完整。

文章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