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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校徽商标被抢注 或是件好事

2016-12-16 04:50:00 商标资讯 分享
(原标题:人大校徽商标被抢注 或是件好事)

付彪(时评人)

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商标正陷入风波:一个名为“庄学恩”的认证微博,近日发帖称人大校徽图案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但未续展,而其微博配图显示,福建省一家名为“泉州市泉港区春回大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人,已成功注册与人大校徽的图案非常相似的商标。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庄学恩。(12月9日《中国青年报》)

十年之前,我国一大批高校的校名、校徽及有关重点建筑、附属学校等,纷纷纳入商标申请注册范畴。这主要缘于一些高校的校名、校徽经常被不法商家“借用”,并牟取利益。比如,北京两家出版社擅自标注“清华”字样,被告上法庭。“清华大学”注册为“驰名商标”,就意味着之后任何企业名称和商品中都不能未经授权而随意使用“清华”字样。

十年过去,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在内,许多高校申请注册的商标基本都已到期。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注册成功之后的有效使用期为10年,如果有效期满不申请商标续展,在6个月的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期满后的商标就将被注销。人大包括“人人人”图案在内的校徽申请注册为商标,专用期限为2004年6月至2014年6月。但2015年2月,与该校“人人人”图案类似的图形被“春回大地公司”抢注,且长达一年多时间里,人大似乎都无所警觉和作为,直至今年8月该商标获得通过,并将享用到2026年8月。

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商标的价值不言而喻。高校的校名、校徽商标被抢注,或许没有直接经济损失,但关乎高校形象和声誉,这样的损失同样是不可低估的。尽管企业或个人抢注商标的目的不一,但商标抢注是一种“国际游戏规则许可范围内的非善意举动”,即使这种抢注带有明显的恶意,根据商标法第32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现有的在先权利”等规定,要想通过法律途径索回被抢注的商标,也将是一个费时费力的过程。多数商标被抢注后,最终只能吃哑巴亏。

高校是优秀文化传承的殿堂,是先进理念与科技创新的场所。人大校徽商标被抢注,折射出当前一些高校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意识的淡薄。所以说,不管人大能不能索回被抢注的商标,对全国高校都起到了一种警示作用,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原标题:人大校徽商标被抢注 或是件好事)

文章标签:  商标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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