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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百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4-04-10 01:56:00 行业动态 分享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将“兰州百合”证明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兰州百合”驰名商标的确认,意味着该品牌的品位再次得到提升,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兰州百合产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兰州百合”证明商标于2001年12月21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2010年11月15日“兰州百合”证明商标被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兰州百合”证明商标自核准注册以来对发展百合产业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目前使用“兰州百合”证明商标企业达到69家,这些企业销售的兰州百合达到百合产量的84%。

文章标签:  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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