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行政审判庭长:从聂树斌到乔丹商标案改判,背后有必然)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公开宣判。这是近期经由最高法之手,又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司法个案。
根据最高法判定,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应予撤销,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法院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判决详细阐述了姓名权保护的理念、商标权与在先权利冲突处理的基本原则,外国人姓名权保护、姓名拼音保护的主要依据等基本问题,可以作为处理此类争议的范本。本案的判决结果,进一步树立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对于净化商标注册和使用环境,彰显诚实信用原则,平等保护中外产权人合法权益具有深远意义。
与抽象的法律条文和司法政策相比,个案的判决更能让公众认识司法、了解司法和信赖司法。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浙江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勾勒出了一幅幅法治中国进步的生动图画,诠释了法治、人权、公正、秩序在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价值互补和利益平衡。一个个鲜活的个案,就是一部部生动的法律教材。“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无论是呼格吉勒图案中的真凶再现,还是聂树斌案件中的疑罪从无,再审改判之路的确并不平坦,其中既有诉讼程序和证明规则的技术性制约,更重要的还是我们在理念、态度和工作机制上尚有诸多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每一起冤错案件的纠正,都会成为人民群众认识法治、感受公正最好的素材。人民群众有理由相信,正义可能迟到,但正义绝不会缺席;只要依法纠错的程序不搁置,正义就永远不会休眠。
个案不仅能彰显法律的精神,更能展现司法的智慧。“乔丹”商标争议案的再审判决,反映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鲜明态度,也折射出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有法必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坚定信念。“计利当计天下利”,面对中外当事人对“乔丹”商标注册行为的争议,中国法院坚守了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弘扬了诚实守信的核心价值,亮明了平等保护中外产权的裁判理念。“乔丹”商标争议案的裁判结果告诉我们,有一个大国的胸怀,才能拥有一个充满创新活力的世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聂树斌之母长达20多年的申诉之路,换来了一份沉甸甸的无罪判决。美国篮球明星乔丹在历经申请撤销、一审、二审等法定程序后,最终拿到了一份承载着公平正义的终局判决。这些再审改判的个案,实际上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成果。没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疑罪从无的理念就很难落地生根,聂树斌案件的纠正可能还需要漫长的等待。如果不能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没有保护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没有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大国胸怀,中外平等保护就可能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一句口号。
个案是一个时代的符号。最大限度地防止司法不公和冤错案件,需要在每一宗个案裁判中捍卫公正、引领价值,真正作出无愧于法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判决,让一个个充满公正、智慧的判决,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
(作者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原题为《让个案公正推动法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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