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资讯
在线服务
求购商标
出售商标
首页
>
商标资讯
>
正文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享有优先权
2016-12-09 08:21:00
商标资讯
分享
(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
相关文章
马德里商标注册条件及时间是怎么样的呢?
新商标法将从源头遏制恶意抢注商标权行为
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中文版和区分表修改内容
3500万件商标数据库实现免费开放共享
香皂商标注册,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
2018商标注册申请等待驳回复审费用,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
最新文章
什么原因容易导致商标转让失败?
商标转让的有效性确认
商标转让的规范性要求有哪些?
商标转让的撤销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快速商标转让,让您的创业梦想起航
茶叶商标注册申请类别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