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资讯
在线服务
求购商标
出售商标
首页
>
商标资讯
>
正文
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商标不服可否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6-12-09 08:18:00
商标资讯
分享
根据《商标法》第2条第2款关于“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规定及有关法规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作出的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注册商标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文章标签:
商标局
商标注册
相关文章
7月1日起生效的那些IP新规!
2016年我国国际专利申请量增长44.7%
"商标富农"带动10万户25万人户平增收千元万州
龟兔赛跑:美国专利商标局三轨体制的影响
龙湾惊现“云天楼火锅城”,工商查明系商标侵权
龙游“开闸”商标权质押贷款
最新文章
商标转让的费用都有哪些?
商标注册转让要哪些材料?
商标转让费用是多少呢?
商标注册系统怎么使用?
转让商标平台哪些要求呢?
商标注册收费与流程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