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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起争议 川企状告工商总局商标委胜诉

2010-12-28 01:47:00 商标资讯 分享
2010年12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行政判决书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今年4月作出的一份裁定。而此次将国家行政机构告倒的正是四川省小诸葛酒业有限公司。

这场纠纷还得从“顾家”商标说起。“顾家”商标最早由成都市中毅酒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23日申请使用,后转至小诸葛公司名下。就在小诸葛公司使用“顾家”商标的同时,远在广东的佛山市顺德区波利格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波利格公司)也同样在使用着这样一个商标。不过这时,谁也没有注册“顾家”这个商标。之后,小诸葛公司对 “顾家”商标进行了注册,不料麻烦接踵而至。波利格公司以“通过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异议。

2010年4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定小诸葛公司在明知“顾家”商标已经为波利格公司所使用并在酒类商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抢先在同类商品上申请注册该商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的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规定。综上,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裁定“顾家”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看到这样的结果,小诸葛公司按捺不住了。今年6月,他们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诉讼中,小诸葛公司认为:波利格公司已于2003年10月23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提起异议的主体资格。同时,小诸葛公司所使用的“顾家”商标具有一定独创性,未违反商标法之规定。商标委在裁定的行政程序中并未审查提起异议一方的主体资格。因此,该裁定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注销,判令“顾家”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经法院审理查明,波利格公司确于2003年10月23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也没有这样一家公司注册在案,该公司并非“顾家”商标异议裁定中的当事人。12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商标委作出的裁定程序违法,法院依法予以撤销。对于小诸葛公司请求判令“顾家”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法院不予评述。

文章标签: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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