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包括可口可乐、麦当劳和Visa公司在内的伦敦奥组委商业合作伙伴以外,伦敦奥组委将严格限制任何人在任何商业活动中使用“伦敦2012”、“奥运会”和“残奥会”等特定商标用语。
如果谷歌搜索引擎保持目前的商标政策的话,品牌竞争者可能会在谷歌上竞买这些用语,因为过去三年来谷歌一直允许品牌竞争者购买商标用语。
伦敦奥组委在奥运会开赛之前还未正式公布其网络广告政策,但一位发言人向《营销周刊》的姐妹期刊《新媒体时代》表示,奥组委已经意识到谷歌商标规则的危害。
“我们意识到谷歌的关键字广告政策”,他说道。“我们采取一切措施认真对待2012年的伦敦品牌保护问题,并且将会逐案处理任何事件。”
自从谷歌决定放宽公司的商标规则,谷歌就一直遭到品牌者的抨击,认为它违反商标规则。但是去年欧洲法院认为谷歌没有违反商标规则。
相反,在今年三月份,欧洲法院的辅佐法官建议应该认定广告客户自身对商标侵权负有责任,如果他们购买的谷歌关键字广告不利于竞争对手的商标品牌的话。
Tamar公司负责社会媒体的负责人Henry Ellis表示,品牌者要关注其广告是否与伦敦奥运会相关联。
“伦敦奥组委和政府对奥运品牌给予了严格保护,并且还寻求惩戒那些违反这些规则的广告者,以儆效尤。”(编译自marketingweek.co.uk) www.86sb.com/topi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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