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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五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框架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香港知识产权署成立“商标工作协调小组”作为双方固定的联系机制,以加强在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工作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商标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商定的合作方案,商标局将于2009年4月26日在中国商标网sbj.saic.gov.cn或www.ctmo.gov.cn正式开通“内地与香港商标专题”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