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日立方面向新浪科技发来声明,称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和北京旅之星业科技公司就Travelstar商标达成友好协议,日立将在国内停用“TravelStar”商标改以“日立2.5寸”及“日立1.8寸”等来命名。
根据协议,北京旅之星业将保留“Travel Star及图”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及权益,日立环球在中国将以“日立2.5寸”及“日立1.8寸”等硬盘驱动器名称,来取代此前的“TravelStar”商标。
按照双方制定好的计划,日立环球逐步停止在中国使用“TravelStar”商标,不过可以继续销售其于2006年12月前生产的带有“TravelStar”商标的所有硬盘产品。目前该协议已经生效,但只限于中国大陆地区。
据悉,该声明由中国电子商会于20日制定,中国电子商会在此次纠纷中起到积极协调的作用。
今年10月,日立公司一批“Travelstar”商标的2.5英寸笔记本硬盘被工商部门认定侵犯旅之星业公司权益,这批硬盘在沈阳、长沙等地被扣押,由此正式拉开了该侵权纠纷的序幕。
实际上,此前双方为了商标一事已暗中展开多次博弈。据了解,旅之星于2001年12月14日成功注册“Travelstar+图”商标,日立2001年5月15日申请Travelstar商标,该申请于2001年12月被驳回。随后日立提出过驳回复审,但再次被驳回。
日立有关人士表示,至此这段席卷存储行业两个多月的“口水战”将画上句号。(马城)
以下为声明全文:
受日立环球存储科技(荷兰)公司(下称:日立环球)以及北京旅之星业新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旅之星业)的委托,中国电子商会于2006年12月20日正式宣布:日立环球及北京旅之星业在中国电子商会的协调下, 双方就在中国使用“Travelstar及图”及“Travelstar”商标权的争议问题, 友好协商, 达成协议。该协议已经生效,并且只限于中国大陆地区。
北京旅之星业将保留“Travelstar及图”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及权益。日立环球在中国将以“日立2.5寸”以“日立1.8寸”等硬盘驱动器名称推广其以往冠以“Travelstar”商标的硬盘驱动器及相关产品。 双方已制定好日立环球逐步停止在中国使用“Travelstar”商标的计划。该协议的部分内容包含日立环球可继续销售其于2006年2月前生产带有“Travelstar”商标的所有硬盘驱动器,当中包括那些已经包含在相关产品(笔记本电脑, 外部存储,消费电子设备等)的硬盘驱动器。
协议双方同意将继续销售各自的产品, 确保双方对其可户的服务及支持不受干扰。日立环球及北京旅之星业愿就此争议问题的解决过程中, 给可户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中国电子商会对日立环球及北京旅之星业能够在尊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优先考虑可户及消费者利益, 以协
三依中文商的方式尽快解决争议问题的做法表示赞同,同时也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士对协议的其他详情不便公开给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