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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最大包装利乐被罚6.67亿元

2016-11-21 03:35:00 行业动态 分享

在中国借助伊利、蒙牛等常温奶发家的利乐终于被罚了。经过长达4年多的调查,在中国食品行业尤其是乳制品行业最大的包装企业利乐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国家工商总局于11月16日公布处罚决定书,对利乐处罚6.68亿元。在胡说有理看来,这点处罚真的太不算什么了。只需算算中国常温奶巨头伊利、蒙牛的销售额,我们中国消费者每年为利乐埋单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而早在2003年,胡说有理就曾以媒体记者身份质疑利乐在中国涉嫌垄断的行为。

1、牛奶最大包装利乐被罚6.67亿元

工商总局通报称:工商总局根据举报,于2012年1月对利乐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并开展了持续4年多的全面深入调查。期间,工商总局通过现场检查、市场问卷调查、询问调查等调查措施,调取了当事人及相关企业的书证和电子数据资料,就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经济学、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论证和专家咨询,并多次与当事人当面沟通,当事人也进行了充分的陈述说明。

根据调查,工商总局认为,在2009-2013年期间,利乐在中国大陆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设备(简称设备)、纸基无菌包装设备的技术服务(简称技术服务)、纸基无菌包装材料(简称包材)三个市场,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009-2013年期间,利乐凭借其在设备市场、技术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在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过程中搭售包材;凭借其在包材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限制原料纸供应商与其竞争对手合作、限制原料纸供应商使用有关技术信息,妨碍原料纸供应商向其竞争对手提供原料纸;凭借其在包材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追溯性累计销量折扣和个性化采购量目标折扣等排除、限制竞争的忠诚折扣,妨碍包材市场的公平竞争。

工商总局认定,利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七)项规定的没有正当理由搭售、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和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工商总局责令利乐停止违法行为,包括不得在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时无正当理由搭售包材,不得无正当理由限制包材原纸供应商向第三方供应牛底涂布液包白卡纸,不得制定和实施排除、限制包材市场竞争的忠诚折扣;处罚款计667724176.88元人民币。

2、中华区总裁表示遗憾但接受处罚

针对工商总局开出的罚单,当天,利乐发声明称:利乐大中华区总裁殷长勋表示,在为期四年多的调查过程中,利乐公司和国家工商总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富有专业性和建设性的讨论。尽管对结果感到遗憾,但利乐公司接受国家工商总局的处罚决定,并决定不提起上诉。

殷长勋还进一步表示,利乐一贯重视合规经营,严格遵守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自2008年中国实施《反垄断法》起,为确保合规,利乐对自身的经营行为作出了必要的调整,并相信已达成了合规目标(此话是不是很有趣,这是否意味着利乐承认2008年以前就开始违规了?)。但遗憾的是,工商总局仍判定利乐中国的某些经营活动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确保合规。

利乐声明称,利乐积极参与了中国乳制品及饮料行业的发展,并深感自豪。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通报:利乐发源于瑞典,成立于1951年,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液体食品包装设备、技术服务、包装材料,以及为液体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生产线设计方案的大型跨国集团。

该案当事人包括利乐6家企业,其中利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在瑞士注册登记,是利乐集团的经营总部,负责管理集团全球业务运作;利乐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香港注册登记,是利乐集团大中华区经营总部,负责全面管理集团在华业务;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利乐包装(北京)有限公司、利乐包装(佛山)有限公司、利乐包装(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登记,主要从事中国大陆市场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设备及技术服务、包装材料生产销售相关业务。

3、利乐涉嫌垄断早就被举报

正如利乐自己承认2008年以前就已违规的那样,其实,早在2003年,以山东泉林为代表的国内包装企业向行业协会指控利乐公司在中国存在滥用垄断和支配行为。当时泉林负责人洪钢以及协会负责人、行业专家接受了记者身份的胡说有理的采访。

在这里,胡说有理截取十几年前的报道中几个重要内容如下:

A、彼时,利乐已取得中国灌装机市场95%的份额。洪钢告诉记者,这种通过公平竞争获得的垄断地位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利乐用搭售的方法强行让购买了其设备的客户使用利乐的包材,这就是滥用垄断和支配行为,压抑了公平竞争。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就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因此我们向行业协会提出了质疑,要求利乐必须停止一切具体的滥用垄断的行为,交还其他包装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也同时还给下游企业的选择权利。”洪钢告诉记者。

B、中国包装协会无菌包装委员会秘书长李书良说,利乐垄断包装市场的问题早在两三年前(注:应当是2000年、2002年)国内就有企业反映,只不过这次是以泉林为代表的企业站出来了。

洪钢说,无菌砖型和和无菌枕型纸质包装市场,长期被瑞典的一家企业占据绝对优势,并且其采取了一系列封堵同行的方式,使国内其他竞争对手质优价廉的产品无法被乳品企业选用。目前,利乐中国70%的生意都在乳品行业,已把持着伊利、光明、三元、蒙牛等国内几大乳业巨头,几乎垄断了国内超高温灭菌乳制品无菌砖型和无菌枕型纸质包装9成以上的市场份额。

C、 一位曾在利乐公司工作过多年的先生向记者透露,利乐公司当初以卖灌装机为主,后来盈利重点转移到卖包装材料,开始玩起或明或暗的搭售游戏,但利乐在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上都不会体现其向下游厂商搭售的行为。如利乐公司在无菌枕包灌装机上采取变相的捆绑销售,采用的形式是灌装机分期付款,但付的不是钱,而是几年中订购额定数量的包装耗材的承诺,既在设备销售时提高了竞争力,把无力捆绑的竞争同行排斥在外,同时又拴住了客户未来若干年的耗材生意。有关客户如果在此期间尝试性地使用了别人的包装耗材,利乐公司就会威胁没收并拉走设备,同时强制客户立即停止使用别人的耗材。在无菌砖包灌装机上,利乐公司的搭售做得更是隐讳。一是在设备招投标过程中,利乐在与客户企业签订设备以外的包装耗材抵扣协议,即只要在多少年内使用了一定数量的利乐包材,那么设备价最终会按某比例甚至是全部返还。更多的是客户已经买断了设备,此时,利乐会明示或暗示如果客户企业不再使用利乐包材,那么利乐就以对机器不提供维修配件、技术维修服务或歧视性地降低有关服务水准为由,迫使客户企业别无选择地就范。

D、洪钢说,封堵同行参与公平竞争受到损害的是企业和消费者。

据行业人士(王丁棉)透露,消费者购买一盒250毫升的利乐砖或利乐枕牛奶,平均算下来则其中分别至少有约0.45元和0.29元是用来购买包装的(包含耗材、设备折旧、技术服务等流进包装供应商腰包的)。(2003年)11月1日,利乐将“伊利公司中国首家实现销售利乐产品50亿包”认证牌匾交给伊利集团。伊利集团液态奶事业部市场总监靳彪向记者透露,伊利自1997年8月开始使用利乐包装,这50亿包产品中,利乐砖产品要占到90%以上。记者照此推算,中国的消费者6年多来在买伊利利乐砖产品的同时,仅按250毫升计算,就花了20.25亿元购买了利乐的包装。

洪钢说,按照国内企业同类产品的价格,每个包装至少便宜10%。以伊利为例,一年最低可节约成本近6000万元。

E、早在1991年,瑞典利乐公司因在欧洲液体包装纸盒市场实施了滥用垄断地位和捆绑销售、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而被欧盟以及欧洲法院判处7500万欧元的罚款。

为何不提没收利乐违法所得?

乳业知名专家王丁棉表示,2002年以前,中国乳业市场是低温奶占到90%;而在2002年,随着伊利、蒙牛常温奶的崛起,当年低温奶和常温奶打了个平手;到2006年常温奶达到最高峰,占比达到70%。而让中国乳品市场低温奶、常温奶市场份额如此逆转的,利乐包装是个助推手,其包装使得原本应该喝得更新鲜的牛奶保质期延长到半年。

王丁棉表示,在2003年左右,利乐的一个包材出厂价最高甚至能达到0.51元,近年来有所下降,但也是达到0.25元左右。

傍着伊利、蒙牛大发展的利乐尽管近年来包材价格有所下降,但是随着更多中国乳业巨头的纷纷崛起,利乐在中国更是赚得盆满钵溢。根据公开报道,2012年,利乐公司共生产了1732亿件包装,销售收入约为111.55亿欧元,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贡献”来源于中国。如此计算折合人民币利乐中国年销售额应该达到200多亿元,然而正是这种捆绑中国乳企业发展的最大隐形赢家却也让利乐深陷反垄断漩涡。

“中国乳业对无菌包装的需求大概是1100亿包,其中利乐就有600亿包,占比超过一半”,王丁棉表示,按这个数字计算,利乐仅包装销售额最起码有150多亿元。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工商部门对利乐开出的罚单都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可见工商部门是根据利乐2009年到2013年的销售额比例作出了相应的处罚。”王丁棉表示,而若中国反垄断法早几年实施,那么利乐从2003年到2008年期间若同样要为垄断行为埋单的话,将又是一个数额不菲的巨额罚单。

回过头再看看利乐今天发布的声明发现,其实利乐自己也已承认在2008年以前存在不合规行为。

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如果利乐中国销售额真的达到了100亿以上,那么按照反垄断法规定的最高罚款额度,其中一年的罚单就可以达到十几个亿,2009年到2013年合计是不是应该为数十亿元了?

另外,还有一点让胡说有理疑问重重,那就是,此次工商局通告中并未提及“没收违法所得”。

如此说来,对于利乐来说,今天工商总局对其开出的罚单只不过是区区的6.67亿元,竟然还声称“遗憾”的利乐难道不应该感到“庆幸”?一则庆幸中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时间是2008年,二则庆幸没按最高限处罚,三则庆幸没有提及没收违法所得!否则,利乐殷长勋恐怕是真的要“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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