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丰田近日将吉利汽车告上法庭。丰田认为吉利美日车标图案酷似其“小地球”造型,构成侵权。据了解,这是中国首起汽车商标侵权案。
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在诉状中称,吉利汽车公司在美日汽车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汽车“小地球”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同时,丰田还认为吉利在对外宣传中打出“丰田动力,价格动心”和“使用丰田8A发动机”的宣传语,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丰田为此向吉利汽车索赔1400万元。被告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代理律师楼韬说,丰田的指控都是无稽之谈,吉利汽车一定会全力以赴应诉这场“洋官司”。楼韬说,吉利的商标早在1996年5月7号就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与丰田有明显差别,对消费者不造成误导。楼韬说,汽车是大宗特殊消费品,消费者不会因为两者的车标都是圆形而选错品牌的。
对于丰田从未向吉利提供发动机的指控,楼韬说,美日汽车虽然使用的不是原装进口的丰田发动机,但却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所以在广告中宣传“使用丰田发动机”并无不当,更谈不上不正当竞争。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说,美日汽车自生产以来一直使用的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到目前为止,吉利已经采购了丰田汽车生产的发动机累计达4亿元人民币。吉利与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签订的发动机采购合同书还存放在采购部门。
据了解,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TOYOTA8A-FE发动机,是以丰田A型引擎为雏形,在中日两方的技术合作下,面向中国市场全新开发出了丰田8A发动机。
业内人士认为,吉利美日汽车和美日车标问世已经有五年,丰田公司选在时下起诉吉利集团有其深层次的市场原因。该公司刚刚上市的丰田威驰系列轿车与吉利美日系列轿车采用的发动机都是天津丰田生产的8A发动机,而威驰基本配置定价11万元,比美日高出一倍多。2002年吉利总共销售汽车接近5万辆,与2001年相比增加了120%,市场占有率达到4.5%,吉利集团的发展速度使得美日成为威驰的一大竞争对手。据了解,该案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立案,将于三月中旬开庭。